工行贷款征信授权曾用名,怎么写?
在申请工商银行(工行)贷款时,征信授权是必不可少的步骤之一。若您在填写征信授权书时使用了曾用名,则需要在授权书中注明您的曾用名。
注明曾用名的方式
您可以在授权书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曾用名,一般在申请人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旁边会有"曾用名"的栏位。请务必准确无误地填写您的曾用名,包括姓氏和名字,并与您的身份证信息一致。
注意事项
授权书上填写的曾用名必须是您在申请贷款前使用过的合法姓名。
如果您有多个曾用名,请填写所有曾用名。
确保您的曾用名与征信报告中记录的姓名一致。
如果您的曾用名已经更改为现用名,您可以在授权书上填写现用名并注明曾用名。
授权书的效力
注明曾用名的征信授权书将授权工行查询您以曾用名申请过的所有贷款信息。这有助于工行全面了解您的信贷状况,做出更准确的贷款审批决定。
样例
以"张三"为例,其曾用名为"李四"。在填写工商银行征信授权书时,曾用名填写方式如下:
姓名:张三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曾用名:李四
其他授权方式
除了注明曾用名,您还可以在授权书上授权工行查询其他信息,例如:
个人信贷信息
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
个人社保信息等
请根据实际需要勾选您需要授权查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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