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
广州公积金贷款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广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购房贷款。贷款额度和申请条件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贷款条件
要申请广州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居住证;
在广州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已通过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预审;
贷款用途为购买自住住房;
征信良好,无逾期贷款记录。
贷款额度
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所购买住房的类型和面积等因素确定。
最高贷款额度:单方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夫妻或父子(女)共同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80%。
每平方米最高贷款额度:首次购房不超过每平方米2.2万元,第二次及以上购房不超过每平方米1.8万元。
最低首付比例:首次购房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第二次及以上购房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30%。
划重点:最低要求
连续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
征信良好,无逾期贷款记录;
首次购房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20%;
首次购房每平方米最高贷款额度为2.2万元。
其他注意事项
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借款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方式。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借款人如需提前还款,需按照约定向公积金中心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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