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向安某借款10万元,能否要回?
张某向安某借款10万元,后因故未能按期还款。安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向安某借款10万元属实,双方约定借期为1年,年利率为5%。但张某在借款到期后,未按约定向安某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法院遂判决张某向安某返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
借款人违约的法律后果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构成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具体到本案中,张某作为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构成违约行为,应当向安某承担违约责任,即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主张借款时效
《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安某明知张某未按期返还借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安某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判决张某向安某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借款合同的效力
借款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其效力受《合同法》的约束。借款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形式合法。本案中,张某与安某签订的借款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借款内容合法,借款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故该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小贴士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借贷双方在进行借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形成书面借条,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内容;
2) 借贷双方签名盖章,并保留借据原件;
3) 借款人应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还款,应及时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延期还款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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