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续写
在王某得知张某的经济状况后,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决定帮助张某渡过难关。双方约定,张某向王某借款 1 万元,期限 1 年,每月归还本金 1000 元,利息按年利率 5% 计算。
为了保障借款的合法性,双方决定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了借款金额、期限、利息、还款方式等内容。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张某收到借款后,如期偿还本息。但在第 6 个月时,张某因失业而无法继续偿还借款。得知这一情况后,王某表示愿意宽限几个月。
宽限期后,张某仍无法偿还借款,王某多次联系张某,但均未得到回应。无奈之下,王某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偿还借款本息。
法院判决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召开了庭审。在庭审中,张某辩称自己因失业而无法偿还借款,请求法院判决王某宽限还款期限。
王某则认为,张某在借款前已经明确告知其经济状况,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时并无欺诈或胁迫。因此,张某应承担违约责任,偿还借款本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虽然因失业而无法按时偿还借款,但其在借款前已经明确告知王某其经济状况,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时并无欺诈或胁迫。因此,张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 1 万元、利息 500 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律解析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中明确了借款金额、期限、利息、还款方式等内容,且合同由双方自愿签字盖章后生效。
张某因失业而无法按时偿还借款,构成了违约。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张某应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违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如果借款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借款人的事由而无法偿还借款,法院可能会酌情减轻或免除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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