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成都市常住户口或具有连续缴纳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至少6个月的非成都市户籍人员,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2. 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名下均无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3. 申请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良好记录,且缴存时间满12个月;
4. 申请人的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 申请人满足公积金中心规定的贷款条件,如年龄、收入等要求。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1.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3. 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
4. 申请人收入证明(工资单、银行流水单等);
5. 购房合同或意向书、首付款发票;
6. 房产抵押证明(购房发票或房产证);
7. 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
1.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屋价值的80%,且不超过申请人家庭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2.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年龄、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利率
按照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具体利率以实际申请为准。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1. 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款金额固定,既包括本金又包括利息,随着还款时间的推移,利息部分逐月递减,本金部分逐月递增。
2. 等额本金还款:每月还款的本金部分固定,而利息部分逐月递减。随着还款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总额逐月递减。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1. 贷款申请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和还款期限。
2. 贷款期间,借款人必须按时足额还款,逾期还款将产生罚息。
3. 贷款期间,借款人不得擅自抵押或转让所购房屋。
4. 公积金中心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贷后检查,如发现借款人违反贷款合同规定,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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