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抵扣个税省了多少钱?
房屋贷款抵扣个税,是指纳税人使用商业贷款(含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扣除的金额最高不超过纳税人当期实际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也就是说纳税人每年最多只能享受房屋贷款利息扣除额10000元的个税抵扣。具体抵扣金额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房屋贷款利息抵扣金额=应扣除的利息总额×适用税率×12
其中:
应扣除的利息总额:以借款人为准,为借款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
适用税率:按纳税人综合所得税税率执行,最低是3%。
12:按一年12个月平均计算。
例如,某纳税人年收入为12万元,全年实际支付房屋贷款利息支出为12000元,则其可享受的房屋贷款利息抵扣金额为:
12000 × 3% × 12 = 432 元
纳税人在当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5000元,享受了房屋贷款利息抵扣432元之后,应纳税额变为4568元,节省了432元的个税。
申请条件解析
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房屋贷款抵扣个税:
纳税人使用商业贷款(含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并且是首次购买。
住房贷款以个人名义申请,且纳税人与贷款人之间为真实借贷关系。
住房用途是自住,不得出租或用于其他经营性活动。
纳税人有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凭证,例如银行出具的贷款利息明细清单。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贷款利息扣除额在计算时,先与纳税人的综合所得收入进行汇总,再减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扣除、赡养老人扣除等扣除项,然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最后再减去房屋贷款利息抵扣额,得出最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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