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个税抵扣政策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时进行扣除。目前执行的政策具体如下:
抵扣上限调整
从2023年1月1日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额上限由每月1200元调整为1000元。该政策适用于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适用条件
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抵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用于购买自住住房,且该住房贷款为首次取得的住房贷款。
所贷款住房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规定的面积标准、套数标准和贷款期限标准。
纳税人个人取得住房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并支付之日前列支扣除;纳税人个人取得住房贷款用于翻建自住住房的,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并支付之日后列支扣除。
抵扣方式
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时,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再额外扣除。扣除方式是每月在工资薪金所得项下扣除1000元的利息支出,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再进行结算。
示例说明
小王2023年每月工资收入为10000元,并已按规定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假设小王的贷款利息支出为每月1500元,则小王每月扣除1000元利息支出后,应税所得为9000元。超出部分500元无法再额外扣除。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抵扣政策只适用于首次取得的住房贷款。对于已享受过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政策,再次购房时取得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不再享受该项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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