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房贷全部结清后,如需办理不动产抵押权注销须满足以下条件:
贷款已结清,且结清证明已取得。
相关抵押合同、协议已履行完毕且未解除。
不动产坐落处为当前户籍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
办理流程
办理不动产抵押权注销流程如下:
1.准备资料
准备以下资料: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
贷款结清证明。
抵押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
抵押人、利害关系人和转移登记的受让人身份证明材料。
2.
提交申请
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3.受理审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
4.登簿注销
审查合格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并制作《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5.取得凭证
领取注销抵押权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特别提示
办理抵押权注销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如抵押权人或抵押人已变更,需提交变更证明。
他人代办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时间一般为 7-15 个工作日。
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不动产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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