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审批通过后的手续
在房贷审批通过后,正式取得贷款资格,但仍需要完成以下手续才能完成贷款发放和房产抵押登记:
准备相关材料
银行会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借款合同
购房合同
贷款人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
房产权证或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文件
保险单(如人寿保险、房屋保险等)
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需要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
房产抵押登记
借款人需要拿着借款合同和房产权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设定为抵押物。
开立还款账户
借款人需要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账户,用于每月还款。
办理保险
银行通常会要求借款人购买人寿保险和房屋保险,以保障贷款安全。
放款
在完成上述手续后,银行会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借款人需要开始按照还款计划进行还款。
特殊情况下的追加手续
如果借款人属于以下情况,还需要办理以下追加手续:
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公积金账户信息,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组合贷款:需要提供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借款合同,并到两家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二手房贷款:需要提供原房主的还款记录、抵押注销证明等材料。
流程注意事项
在办理房贷后手续时,需要格外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办理:逾期办理手续可能导致贷款发放延迟或产生违约金。
准备齐全材料:缺少材料会影响手续的办理进度。
认真核对合同:在签订借款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权益受损。
妥善保管凭证:保留好贷款合同、房产证、还款凭证等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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