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抵个税必须是首套房吗?
房贷抵个税无需满足首套房条件。按照相关规定,首次购房和非首次购房均可享受个人住房贷款利息个税抵扣政策。
适用要求
个人住房贷款利息个税抵扣适用于以下条件:
贷款人必须是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外国居民),并具有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
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用住房(不含办公、出租或出售等用途房屋),且该住房已出租或出售。
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含20年)。
借款人每月申请个人贷款利息抵扣前,应先计算当月实际发生的个人住房贷款利息额,贷款利率以贷款合同载明的利率为准。
若夫妻双方均取得贷款并共同偿还,则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的房贷利息抵扣额度按50%计算。
注意事项
申请房贷抵个税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贷款额度限制:抵扣上限为每月1000元,即每年12000元。贷款利息全部扣除完毕后,不可申请再次贷款抵扣。
抵扣年限: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自购买房屋的次年起,持续享受抵扣,最长不超过20年。每年年度汇算清缴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个人贷款清单、购房合同等)进行申报抵扣。
重复抵扣不可行:同一笔贷款不能重复抵扣。如果同一套房屋同时有多笔贷款,则抵扣额度按各笔贷款实际利息比例分摊。
超过额度需补税:如果当月房贷利息抵扣额度超过应缴个税额,超出部分无法退回,需补交个人所得税。
申请时间节点: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其中,首次申请抵扣的纳税人应在取得贷款当年的12月3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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