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合同续借还款条件说明
一、续借条件
扶贫小额信贷户在以下条件下可以向贷款企业申请续借:
信用良好,无逾期还款记录;
现有的贷款用途明确,资金使用效益好;
具备按期偿还续借贷款本息的能力,有明确的还款来源;
贷款企业同意续借。
二、续借程序
符合续借条件的扶贫小额信贷户需向贷款企业提出 ?????续借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
《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合同续借申请书》;
贷款用途说明;
资金使用效益证明材料;
收入证明或还款能力证明;
其他贷款企业要求提供的材料。
三、续借还款条件
续借的贷款在原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还款期限。续借贷款的还款条件与原合同约定的还款条件一致,包括: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等;
还款期限:不超过扶贫小额信贷扶持期;
还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扶贫小额信贷利息定价标准执行;
逾期还款责任:逾期还款需支付罚息。
四、其他注意事项
扶贫小额信贷户续借贷款后,应当严格按照续借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款。
贷款企业应当定期对续借贷款户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还款能力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借款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扶贫小额信贷户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还款的,应当及时向贷款企业说明情况,并协商调整还款计划。
《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合同续借还款条件说明》是扶贫小额信贷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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