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与质押异同解析:基本概念
抵押与质押同为物权担保方式,均以特定财产作为担保,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概念上存在差异。
抵押:债权人为担保债权的实现,将债务人的不动产或动产设定抵押权,债务人则继续持有并使用该财产。
质押:债权人为担保债权的实现,将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动产转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债权人则取得质物的所有权,但不得使用质物。
适用范围
抵押和质押的适用范围有所不同。
抵押:主要适用于不动产(如土地、房屋),也可以是动产(如车辆、船舶)。
质押:仅适用于动产(如商品、有价证券、权利凭证)。
转移方式
抵押和质押的转移方式也有所不同。
抵押:抵押权以登记为准,即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或动产抵押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质押权以占有为准,即债权人取得质物实质占有。
质押:质物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转移给债权人:交付、提单通知或权利凭证交出。
其他异同
特征 | 抵押 | 质押 |
---|---|---|
担保物权 | 不动产或动产 | 动产 |
占有 | 债务人继续持有 | 债权人取得占有 |
使用 | 债务人可使用(不动产抵押除外) | 债权人不得使用 |
转移方式 | 登记 | 占有 |
所担保债权类型 | 金钱债权 | 金钱债权或非金钱债权 |
优先权 | 根据登记时间确定 | 根据占有时间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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