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联金融贷款人被判刑了?详情曝光内幕
贷款诈骗罪
2022年4月,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招联金融贷款诈骗案,被告人周某某因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案情经过
周某某是一名招联金融贷款业务员,其利用职务之便,虚构客户信息,编造虚假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骗取公司贷款用于个人消费。
周某某的行为涉嫌贷款诈骗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公司回应
招联金融在该案发生后,立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
招联金融表示,始终坚持合规经营,坚决打击贷款诈骗行为。公司已加强对贷款业务审核监管,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警示案例
此案再次提醒贷款机构和贷款人,贷款诈骗犯罪严重损害金融秩序,危害经济安全。
对于贷款机构,应严格审核贷款材料,建立健全风控体系,防止贷款资金被骗取。
对于贷款人,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在申请贷款时应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切勿伪造或虚报资料,以免触犯法律。
法律法规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