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储蓄存款利息税征收概述
教育储蓄存款是指个人为子女教育而支取的专项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教育储蓄存款利息税征收标准
教育储蓄存款利息税的征收标准为20%。即,对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收入,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教育储蓄存款利息税的征收是按照实际支取利息额计算的,与存款本金无关。例如,个人存入10万元教育储蓄存款,一年后支取利息5000元,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20%=1000元。
三、教育储蓄存款利息税的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个人为子女教育储蓄,国家出台了教育储蓄存款利息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储蓄存款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16号),符合以下条件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存款人为个人;
存款用于子女接受学历教育,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和研究生教育;
存款人在同一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开立的教育储蓄存款账户累计余额不超过50万元;
存款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
如果存款人取得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时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需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教育储蓄存款利息税的申报缴纳
教育储蓄存款利息税的申报缴纳与其他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方式相同。个人可以在年度终了后3月1日起的60日内,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请表》(以下简称《汇算清缴表》);
填写《汇算清缴表》,并在“综合所得”部分如实申报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收入;
根据《汇算清缴表》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使用个人网银或到银行柜台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教育储蓄存款利息符合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条件,则无需在《汇算清缴表》中申报该项收入。
五、教育储蓄存款利息税的注意点
在办理教育储蓄存款利息税申报缴纳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教育储蓄存款利息的征收以实际支取利息额为准,与存款本金无关;
如果存款人取得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时不符合免税条件,需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实申报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未及时申报缴纳教育储蓄存款利息税,税务机关可以追缴税款并处以罚款。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