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对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规定
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法定利率
根据新民法典第680条的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率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这是法定利率,具有强制性。
约定利率
借贷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利率,但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例如,当前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4.35%,则民间借贷利率最高可约定为4.35%×4=17.4%。
超出约定利率部分的利息无效
如果借款人与出借人约定的利率超过法定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只需要偿还本金和法定利率四倍以内的利息。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新民法典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规定进行了进一步解释。
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借贷双方之间借款用途相同的贷款利率。
四倍利率上限适用于所有民间借贷,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和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超出四倍利率上限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借款人已经支付的超额利息不予返还。
新民法典对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规定,旨在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高利贷的滋生。借款人应注意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规定,避免陷入高利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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