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办理流程
为避免借款纠纷,借款双方应及时办理借条手续。借条应包含以下内容:
借款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出借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借款金额(大写和小写)
借款用途(可省略)
还款期限
利息(如有)
违约条款(如有)
借款人签名和日期
出借人签名和日期
借条应一式两份,借款人和出借人各执一份。
限制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防止诉讼时效因借款人的规避行为而失效,出借人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发送催收函:定期向借款人发送书面催收函,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款。
保留催收证据:保留催收函的发送记录、回执等证据,證明出借人已主动履行催收义务。
申请保全措施:在诉讼时效即将届满前,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冻结借款人的财产,防止其转移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的计算会因以下情形而中断或中止:
中断:借款人向出借人作出还款承诺或承认债务的存在。
中止:借款人下落不明、出借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诉讼时效的中断或中止后,自中断或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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