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3000元钱不还怎么办理失信人执行?
一、申请条件
有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已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且执行法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仍无法执行。
二、申请材料
申请书。
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执行书原件及复印件。
执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强制执行措施证明(如冻结银行账户、扣押财产等)。
申请人身份证明。
注意:材料应当复印两份以上,以便法院留存和送达。
三、申请程序
1. 准备申请材料。
2. 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 法院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四、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依法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则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扣押财产、拍卖变卖财产等。
所得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债务。
五、失信人执行
被执行人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失信行为,且人民法院已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方面将受到限制,如: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限制申请贷款、信用卡等金融业务;限制高消费等。
六、注意事项
申请失信人执行时,申请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符合失信行为。
人民法院对是否采取失信人执行措施具有自由裁量权。
失信人执行是一项强制执行措施,会对被执行人的信用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在提出申请前,应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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