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500块钱不还可以立案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之间因借款产生的纠纷,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如果朋友借500块钱不还,当事人无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问题:
与朋友协商,协商还款时间和方式;
向居委会或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向派出所报案,请求警方介入调解。
借款详细情形可否作为证据?
在借款纠纷中,借款详细情形可以作为证据。证据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借款详细情形包括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期限、利息约定等。这些详细情形可以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和具体内容。当事人在提供证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证据应合法有效,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证据应与案件争议的事实相关,并能证明或反驳某一事实;
证据应具有关联性,即能够证明或反驳案件争议的事实;
证据应保存良好,不受人为损坏或灭失。
在借款纠纷中,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借款详细情形的证据,如借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其中,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借条应载明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借款用途、还款期限、利息约定等内容,并由借款人签名或盖章。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和具体内容,但举证难度较大。
总之,朋友借500块钱不还可以否立案,取决于借款金额是否达到5000元。借款详细情形可以作为证据,但当事人在提供证据时应当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和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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