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6000两年未还,房产证办理遇阻?
借款未还,债权债务纠纷
当朋友借款两年未还时,已构成债权债务纠纷。根据我国《民法典》,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对于此类纠纷,债权人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协商调解:与借款人协商,协商一致后可达成还款协议。
诉讼仲裁: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请求司法机关判决或仲裁裁决债务人履行债务。
房产证办理遇阻
债务未还,房产证办理可能会受阻。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于设定抵押权或其他权利负担的不动产,在未解除抵押或负担前,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如果借款人将房产作为抵押或设定其他权利负担,在债务未清偿前,房产证的权属人未经债权人同意,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解决措施
若因朋友借款未还导致房产证办理遇阻,可采取以下措施:
与借款人协商:协商处理债务,取得借款人的同意,解除房产上的抵押或权利负担,以便办理房产证转移登记。
诉讼或仲裁:通过诉讼或仲裁取得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借款人解除房产上的抵押或权利负担。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履行债务。
注意事项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维权:发现债务人拖欠债务时应及时采取维权措施,避免诉讼时效届满。
保留证据:保留借据、转账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
考虑法律风险:诉讼或仲裁存在法律风险,应谨慎评估自身权益,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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