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只转账起诉有依据吗?
朋友借钱,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起诉有依据吗?答案是肯定的。
依据
《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债务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应当提供借据、收条、欠条等债权凭证。”
虽然转账记录不是法律规定的书面借据,但可以作为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转账记录上载明的转账时间、金额、用途等信息,可以证明借贷事实的存在。
举证
起诉时,原告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转账记录;
与借款人之间的短信、微信等聊天记录(如有);
借款用途的证明材料(如有);
证人证言(如有)。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转账记录而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要求原告提供其他补充证据,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例如,原告可以通过证人证言来证明借贷事实,或通过调取银行流水来证明贷款用途。
此外,如果借款人是企业的,还需要提供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以证明借款人的主体资格。
总之,朋友借钱只转账,在提供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因此,即使没有书面借条,借款人也有义务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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