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公积金贷款是职工利用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在桂林市,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和要求如下:
贷款条件
1. 具有桂林市户籍或桂林市长期稳定住所;
2.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
4. 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5. 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贷款总额的30%。
贷款要求
1. 贷款用途: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住宅(含二手房);
2. 贷款期限:最长30年;
3.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具体利率以贷款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利率为准;
4. 贷款额度:以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最高贷款额度为准,具体如下:
贷款类型 | 贷款额度(万元) |
---|---|
首套房 | 50 |
二套房 | 40 |
5.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6. 抵押物:以已购或新建的住宅作为抵押;
7. 其他要求: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注意
桂林市公积金贷款实行额度管理,每年根据公积金缴存情况和贷款需求确定贷款额度,额度有限,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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