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分析: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合同基本情况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利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按时还款,贺某遂向法院起诉。
合同效力分析
1. 当事人主体资格
陈某和贺某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订立合同。
2. 合同内容合法
借款合同的标的是金钱,不违反法律法规。借期2年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不得超过3年的借贷合同有效期。利息约定符合国家规定。
3. 合同形式
借款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符合《民法典》的规定。
4. 意思表示真实
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均表示真实意思,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5. 瑕疵审查
本案中,没有证据表明借款合同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或欺诈等瑕疵。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生效后,对借款人和贷款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所述,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的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有效成立。陈某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借款本息。逾期不还的,贺某有权追究陈某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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