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过高是否违法
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以高于法定利率的利息约定借贷关系的,称为高利贷。高利贷是否违法取决于具体情况: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借贷双方均为自然人,借款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其他民间借贷: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的,借贷利率可高于24%,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时不含复利)。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超过法定利率借贷的,借款人有权请求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减少多收的利息。
法律规定的最高利息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条款的解释如下:
年利率36%的规定适用于一切民间借贷行为,无论借贷双方是否为自然人。
约定的利率包含了借贷双方约定的各种费用,如手续费、担保费、风险补偿金等,不得将这些费用作为利息之外的部分计算。
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利息无效,不得作为支付依据。法院判决时,将只支持合法的利息部分。
借贷类型 | 最高利息 |
---|---|
自然人之间 | 年利率24% |
其他民间借贷 |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不含复利) |
民间借贷(一切类型) | 年利率36%(包括约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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