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详细说明强制执行事项要求
强制执行事项要求
在申请民间借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事项,具体包括:
返还借款本金:要求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期限返还借款本金。
支付利息:要求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支付违约金:如果借款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申请人可以请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申请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以确保将来执行判决或裁决。
划拨银行存款:如果借款人有银行存款,申请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直接将存款划拨至申请人账户。
执行其他义务:如果有其他需要借款人履行的义务,申请人也可以将其列入强制执行事项。
填写要求
申请人在填写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时,应当注意以下要求:
明确被执行人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提供借款合同等证据:提供借款合同、借据、收条等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材料。
详细说明拖欠情况:包括借款人拖欠的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具体金额以及拖欠时间。
说明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如果申请人已经采取了催收、协商等执行措施,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事项:按照上述内容明确提出强制执行事项的申请。
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提交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时,除了上述申请书之外,还应当附交以下材料:
借款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支付凭证、收条等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
拖欠情况说明;
已采取的执行措施证明。
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将依法审查材料,并决定是否立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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