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超过三年了还能起诉吗?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超过三年未起诉的,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应对措施
如果民间借贷超过三年,债权人仍未起诉的,可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协商还款:与债务人协商延期还款或分期还款,并达成书面还款协议。
中断诉讼时效:向债务人发送催款函或提出仲裁申请,中断诉讼时效的计算。
诉前调解: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调解,在法官的调解下与债务人协商解决纠纷。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其他应对措施无效,债权人可在诉讼时效期届满前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债权。
特别注意
诉讼时效中断后,自中断时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债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无法行使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止期间不计入诉讼时效。
对于借条、欠单等书面证据,出具日期不同时,诉讼时效自各书面证据出具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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