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貸款收多少手續費合法?
民間貸款的手續費收取標準並無具體的法律規定,但需符合公序良俗原則。根據《民法典》第680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利息。手續費作為貸款利息的一種,應當按照借貸雙方的約定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解釋》第26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不得超過年利率24%。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這表明,民間貸款的手續費最高不能超過年利率24%,否則超過部分的手續費約定無效。但值得注意的是,該規定只限制了利率,並沒有明確規定手續費的具體收取標準。
民間貸款手續費收取的實務
在實務中,民間貸款的手續費收取主要取決於借貸雙方的協商。常見的手續費收取標準如下:
無手續費
1%-3%(較為常見)
3%-6%
6%以上(較少見)
手續費的收取方式也較為靈活,可以一次性收取,也可以分期收取。借款人應在簽訂借款合同時明確約定手續費的收取標準和方式。
案例詳解
案例1:
甲向乙借款10萬元,約定借期為一年,利率為年利率18%,並一次性收取手續費2000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本案中手續費的收取是合法的。
案例2:
丙向丁借款5萬元,約定借期為半年,利率為年利率30%,並分期收取手續費2500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本案中利率超過年利率24%,超出部分的利率約定無效。因此,丙應當支付的手續費為1250元。
綜上所述,民間貸款手續費收取標準並無具體的法律規定,但不能超過年利率24%。借貸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約定手續費的收取標準和方式,並在借款合同時明確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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