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沈阳市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后,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向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住房贷款。
符合申请要求
1. 沈阳市户籍或在沈阳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非沈阳市户籍职工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已支付不低于购房总价20%的首付款(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可降至10%)
5. 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6. 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需提供抵押或质押)
贷款额度
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收入情况、贷款期限以及房屋价值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以下限额: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第二次及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
贷款利率
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贷款期限和公积金缴存情况确定,具体利率如下:
5年期及以下(含5年),2.75%
5年以上(含5年),3.25%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准备贷款资料
2. 向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3. 中心受理贷款申请并进行初审
4. 初审通过后,中心发放贷款承诺书
5. 申请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 中心审批贷款并发放贷款资金
温馨提示
1.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但总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80%。
2. 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如有违法违规记录或失信行为,将影响贷款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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