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最新政策解读
根据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支持居民家庭购房的实施意见》(沈公积〔2023〕7号),自2023年6月1日起,沈阳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做出调整,具体如下:
贷款额度提高: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先的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
贷款期限延长: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原先的25年调整至30年。
贷款利率下浮: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0.15个百分点,最低利率为3.25%。
申请条件
申请沈阳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沈阳市户籍或在沈阳稳定就业、连续缴存公积金满2年的非沈阳户籍居民。
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已偿还完首套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贷款时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具有购买沈阳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住房。
所需材料
申请沈阳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材料名称 | 数量 |
---|---|
身份证 | 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户口簿 | 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婚姻证明(已婚需提供结婚证,未婚需提供未婚声明) | 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收入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 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首套房贷款结清证明(或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注: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不同情况有所调整,请以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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