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男子借款50万判刑案例最新情况
据最新消息,沈阳男子张某因向刘某借款50万元不还,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张某于2019年向刘某借款5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约定借期一年。然而,借款到期后,张某无力偿还,且未与刘某协商延期还款事宜,遂构成诈骗罪。
量刑依据解析
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量刑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诈骗数额较大:张某借款金额高达5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按照《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诈骗公私财物价值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至25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 诈骗目的明确:张某借款后未与刘某协商延期还款事宜,表明其从一开始就有不归还借款的故意,属于明确的诈骗行为。
3. 被告人认罪态度:张某在庭审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主动退还了部分借款,法院对其认罪态度予以考虑,酌情减轻了刑罚。
此外,张某还曾因其他犯罪行为被判过刑,属于累犯,法院在量刑时也对其累犯情节予以从重考虑。
对借款人的警示
沈阳男子借款50万判刑案例对借款人敲响了警钟,借款人应时刻谨记以下几点:
1. 借款前做好评估:借贷前应充分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避免因无力偿还借款而陷入经济危机或触犯法律。
2. 约定明确的还款计划:借款时应与出借人约定明确的借款金额、借期、还款方式等,避免后期出现纠纷。
3. 诚实守信:借款后应按时还款,如有困难,应及时与出借人沟通协商,切忌玩忽怠慢或有逃避还款的行为。
4. 借条或合同至关重要:借款时务必签订借条或合同,借条或合同是证明借贷关系的重要证据,可以最大程度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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