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三无人员下款5万元以上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判刑
所谓“三无人员”,是指无户籍、无固定住所、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人员。在深圳,三无人员下款5万元以上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判刑。这是为了打击洗钱活动,维护金融安全。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隐瞒其来源、性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处罚尺度
对于三无人员下款5万元以上的行为,深圳公安机关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洗钱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深公通〔2017〕15号)的规定,轻则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重则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
2018年,深圳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洗钱案,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亿元。其中,一名三无人员为洗钱团伙提供银行卡,用于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该三无人员下款50万元,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预防措施
为了防止三无人员下款5万元以上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圳警方采取了以下预防措施:
加强对三无人员的摸排,建立台账,重点关注其动态;
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其对大额交易进行严格审查,及时报告可疑交易;
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合作,形成打击洗钱的合力;
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洗钱危害性的认识。
深圳三无人员下款5万元以上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判刑,是严厉打击洗钱违法犯罪行为的必要措施。市民群众要提高警惕,切勿参与洗钱活动,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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