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
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适用于商业银行以现金管理类产品名义向客户发放的委托贷款业务。
定义
《实施细则》中,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按照客户的委托,利用客户存放在该行的现金,向客户及其指定的贷款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风险控制
授信风险
商业银行应按照审慎原则对委托贷款客户和贷款借款人进行授信评级。对授信等级较高的客户,可适当放宽授信条件;对授信等级较低的客户,应严格控制授信规模和期限。
流动性风险
商业银行应确保委托贷款的到期日与客户存入资金的到期日相匹配,以避免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委托贷款操作流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充分培训,以降低操作风险。
贷后管理
信息披露
商业银行应向委托贷款客户及时披露贷款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以保证客户对委托贷款的充分知情权。
风险监控
商业银行应建立委托贷款风险监控体系,对贷款借款人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进行持续监控,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风险。
追偿权
委托贷款客户拥有对贷款借款人的追偿权。商业银行应协助客户行使追偿权,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贷款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协助客户提起诉讼等。
委托贷款合同
委托贷款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
- 委托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
- 贷款借款人的信息
- 委托贷款客户的权利和义务
- 商业银行的权利和义务
- 违约责任
- 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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