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的合法利息计算
根据《合同法》第211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法律对借款合同中利息的合法性有明确的规定,以保障债权人利益又不损害债务人合法权益。
法定利率
对于未约定利率的借款合同,法律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合同的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之外的法定利率还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法定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人违约金以及法律规定应计利息的其他情形。
约定利率
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原则上应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上限为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超过此上限的约定利率部分无效。
高利贷认定
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则认定为高利贷。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利息,并可以请求法院减少本金。出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借款人支付高利贷的利息。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浮动部分)。超过此标准的,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甲公司借款100万利息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甲公司借款100万,借款期限为一年,按照《合同法》规定,借款利率不得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假设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4.35%,则甲公司借款100万一年的利息合法上限为:1000000×4.35%×1=43500元。
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超过43500元,则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甲公司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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