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50万元
借款人甲向出借人乙借款50万元,用于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为1年,利率为5%。
丙为甲提供担保
由于甲的信用情况不够良好,出借人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邀请丙为其提供担保,丙同意了这一请求。丙作为担保人向乙出具了担保书,承诺在甲不能偿还借款时,由丙承担偿还责任。
续签借款合同
借款到期后,甲无法按时偿还借款。经过协商,甲、乙、丙达成协议,将借款期限延长1年,利率调整为6%。为了体现这一约定,三方续签了借款合同。
丙的责任
在借款期间,丙作为担保人承担着以下责任:
如甲不能按时偿还借款,丙有义务代甲偿还欠款及其利息。
丙的担保范围仅限于借款本金及利息,不包括其他费用或损失。
丙的担保期限从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全部偿清之日止。
甲的义务
在借款期间,甲作为借款人承担着以下义务:
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妥善使用借款,用于经营周转。
如发生违约行为,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的权利
在借款期间,乙作为出借人享有以下权利:
按时收取借款本金及利息。
在甲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时,有权要求丙代为偿还。
在甲违约时,有权追究甲和丙的法律责任。
注意事项
甲向乙借款50万元丙为甲提供担保并与乙续签借款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借款合同应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
担保书应明确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和担保人的责任。
续签的借款合同应明确借款期限的延长和利率的调整。
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避免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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