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1年后偿还情况
甲向乙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1年后偿还,在此期间,借款人甲和贷款人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法律后果如下:
借款人甲的权利
使用借款的权利:甲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用于规定的用途。
请求延期还款的权利:在特殊情况下,甲可以向乙提出延期还款的请求,但需获得乙的同意。
违约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乙违反借款合同,甲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返还借款。
借款人甲的义务
按时足额还款的义务:甲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在规定日期向乙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支付利息的义务:甲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支付利息,利息可以在还款时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提供担保的义务: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需要提供担保,甲需要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担保。
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义务:甲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否则乙有权要求甲提前偿还借款。
贷款人乙的权利
收回借款的权利:乙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还款日期收回借款。
请求提前还款的权利:如果甲违反借款合同,乙有权要求甲提前偿还借款。
请求违约金的权利:如果甲违反借款合同,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支付违约金。
贷款人乙的义务
提供借款的义务:乙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时间向甲提供借款。
保证借款用途的义务:乙应当保证借款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不得擅自变更借款条件的义务:乙不得擅自变更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条件。
双方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遇特殊情况或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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