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作为出资与他人共同创立有限责任公司
甲向乙借款5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2人共同创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注意以下法律问题:
甲向乙借款的法律性质
甲向乙借款作为出资,法律上属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甲向乙借款作为出资,乙并非公司股东,因此甲不得以该笔借款作为出资来享受股东权利,如分红、表决等。
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甲向乙借款作为出资,应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明确以下内容:
借款金额、币种、利率
借款期限
还款方式、时间、地点
违约责任
出资与借款的区分
出资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财产投入公司,成为公司资本的一部分。借款则是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有义务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区分出资与借款,对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止债权债务纠纷至关重要。
公司成立的程序
甲向乙借款作为出资与他人共同创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办理以下程序:
起草公司章程
核名
验资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
其他注意事项
甲向乙借款作为出资,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乙不得以其出借的资金作为出资
甲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
甲如无法偿还借款,乙有权要求甲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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