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前未沟通,婚后可追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包括债权。因此,如果丈夫在结婚前借款15万元未与妻子协商,则该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借贷用于家庭支出,妻子可要求偿还
但如果该笔债务用于家庭支出,且妻子不知情或未同意,妻子可以向丈夫主张该部分债务的偿还。例如,丈夫借款用于购买夫妻共同生活的房屋或支付家庭教育费用,则妻子有权要求丈夫偿还借款。
借贷构成高利贷,妻子可主张免责
如果丈夫借款利率过高,构成高利贷,妻子可以主张免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利率超过年利率36%时,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妻子可以请求法院仅支持丈夫偿还本金。
举证责任分配
在丈夫未与妻子协商借款的主张中,丈夫负有举证责任。他需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支出或妻子知情同意。如果丈夫无法提供证据,妻子可以要求丈夫偿还借款。
其他考量因素
夫妻之间的感情基础:
丈夫的收入和还款能力:
债务是否对家庭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在考虑是否要求还款时,法院也会综合考量上述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建议
为避免类似纠纷,建议夫妻在婚前或婚后对重大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如果需要借款,应协商一致,并妥善保存借款凭证。这样既可以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又可以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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