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
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缴存省直公积金的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在一定限额内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者结合用于支付购房款的一种贷款方式。
贷款申请流程
贷款资格审查:申请人需具备一定的公积金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条件。
贷款额度测算: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还贷能力等因素,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商业银行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因素,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额度。
贷款合同签订:申请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抵押物登记:申请人将购买的房产抵押给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
贷款发放: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按照各自确定的贷款额度将贷款发放给申请人。
还款方式
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还款方式与普通公积金贷款类似,可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其中,公积金贷款部分的还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的还款利率按照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注意事项
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款额度有限,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还贷能力合理选择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部分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的还款利率不同,申请人在计算还款金额时应注意区分。
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申请流程相对复杂,申请人应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并做好必要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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