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100万利息税前扣除明细
利息税前扣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短期借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短期借款是指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
扣除明细
短期借款100万的利息税前扣除明细具体如下:
科目 | 金额(元) | 备注 |
---|---|---|
银行利息 | 20,000 | 借款100万,年利率4%,利息20000元 |
财务费用 | 30,000 | 利息费用摊余 |
所得税费用 | 8,000 | 税前利息费用扣除80%(适用税率为25%) |
税前扣除限额
短期借款利息的税前扣除限额为,企业当期收入的10%。超过限额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只能计入财务费用。
相关税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其中,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的数额为纳税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乘以70%的金额。”
实例分析
假设某企业当期收入为120万元,短期借款100万元,年利率为4%。则其利息税前扣除明细如下:
科目 | 金额(元) | 备注 |
---|---|---|
银行利息 | 20,000 | 借款100万,年利率4%,利息20000元 |
所得税费用 | 14,000 | 税前利息费用扣除限额为120万×10%=120000元,实际发生利息支出20000元,税前扣除限额为1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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