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定年限后,凭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一种住房贷款。
普通居民家庭
1.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2. 贷款时与配偶共同申请贷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年龄均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
3. 申请人家庭在石家庄市区内(包括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高邑县)没有住房;
4. 申请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属于限售区域以外的市区户籍;
5.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 有明确的购房目标,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本地户籍居民家庭
1.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
2. 贷款时与配偶共同申请贷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年龄均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
3. 申请人家庭在石家庄市区内(包括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高邑县)没有住房;
4. 申请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属于限售区域以外的市区户籍;
5.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 有明确的购房目标,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首套房
首套房是指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在本市区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任何住房贷款记录的房产。
贷款额度
1. 普通居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2. 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还款年限
1. 普通居民家庭:最长还款年限为20年;
2. 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最长还款年限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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