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二套房贷款政策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石家庄市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如下:
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24个月
无住房贷款未还清记录
家庭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的第二套住房为普通商品房
符合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银行对申请人进行资信审查
银行对申请人的住房进行估价
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
利率计算
石家庄市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
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0.25%
5年(含)及以下,贷款基准利率
贷款基准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目前(2023年2月),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4.3%,5年(含)及以下贷款基准利率为4.1%。
例如,申请人申请100万元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20年,则贷款利率为:4.3% + 0.25% = 4.55%。每月还款额为:
月还款额 = 贷款本金 (月利率 (1 + 月利率)^贷款期限) / ((1 + 月利率)^贷款期限 - 1)
其中,月利率为年利率除以12。贷款本金为1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年利率为4.55%,则月还款额为:
月还款额 = 1000000 (0.0455 / 12 (1 + 0.0455 / 12)^240) / ((1 + 0.0455 / 12)^240 - 1)
月还款额 ≈ 6412.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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