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借20万算非法集资吗?
法律上并未直接界定借款行为是否属于非法集资。是否构成非法集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如何界定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司法解释),下列行为构成非法集资犯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胁迫等手段
即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使被害人投资或向其交付资金。
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即行为人通过公开宣传、发放广告、网络传播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
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回报为诱饵
即行为人承诺对所募集资金付息或提供其他回报,以此吸引投资人。
规模较大
非法吸收的资金达到一定数额,司法解释规定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
私下借款与非法集资的界定
私下借款与非法集资的关键区别在于
是否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私下借款 typically 只限于熟人或亲友之间,不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是否以许诺还本付息或其他回报为诱饵
私下借款 typically 不涉及利息或其他回报,而非法集资则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人。
因此,私下借款20万通常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除非借款人以诈骗、胁迫等手段非法占有资金,并且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许诺还本付息或其他回报,且资金规模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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