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外债:“慈禧向商人借款30万?用途成谜”
晚清时期,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和清政府财政的拮据,清政府多次向外国银行和商人举借外债。其中,一笔由慈禧太后向汉口商人借款的30万两白银,用途至今成谜。
借款背景
1894年-1895年的甲午战争中,清军惨败。清政府为了向日本支付巨额赔款和重整军备,不得已向外举借巨额外债。为了筹集急需的军费,慈禧太后在1895年委托湖广总督张之洞向汉口商人借款30万两白银。
借款用途
关于这笔借款的用途,一直众说纷纭。一种说法是用于弥补战争造成的财政赤字;另一种说法是用于修建当时正在规划中的粤汉铁路;还有一种说法是用于购买军火。然而,清政府官方从未公布过这笔借款的具体用途,导致其真实用途至今成谜。
借款偿还
这笔借款的偿还期为10年,年息10%。然而,清政府由于财政困难,无力按时偿还。1905年,清政府与汇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将这笔借款并入汇丰银行贷款中,并以海关税收作为抵押。最终,这笔借款连本带息由清政府在1911年辛亥革命后偿清。
借款影响
这笔借款虽然解了清政府的燃眉之急,但同时也加重了清政府的债务负担。根据历史记载,清政府在1895年至1911年间,向外国银行和商人举借的外债总额高达11亿两白银。这些外债不仅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压力,也损害了中国的经济主权和民族利益。
慈禧太后向商人借款30万?用途成谜的事件,反映了晚清时期清政府财政困难和对外债务依赖的窘迫局面。这笔借款的真实用途至今成谜,更增添了一层历史的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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