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续贷简介
公积金贷款时间续贷,是指借款人已偿还完公积金贷款,但仍有部分未偿还的商贷(或其他商业贷款),且借款人仍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原公积金贷款的部分或全部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并延长贷款期限。
成都公积金贷款续贷条件详解
目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续贷的条件要求如下:
1. 借款人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成都具有合法有效的住所或稳定的工作;
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贷款期限与借款人退休年龄之和小于等于70年。
2. 贷款条件
已偿还完公积金贷款并结清抵押登记;
原公积金贷款已办理组合贷款的,需已偿还完公积金贷款部分;
仍有部分未偿还的商贷(或其他商业贷款);
续贷金额不超过未偿还商业贷款余额;
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物条件。
续贷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请公积金贷款续贷:
借款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借款人的资质和贷款条件,并作出是否准予续贷的决定;
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续贷合同;
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续贷资金划入借款人的还贷账户;
借款人按规定偿还续贷贷款本息。
续贷注意事项
续贷后,原商贷(或其他商业贷款)对应的抵押权随同原公积金贷款抵押权一并转移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续贷后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与借款人退休年龄之和小于等于70年;
续贷后的贷款利率将按照公积金贷款现行政策执行;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偿还续贷贷款本息,避免影响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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