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
成都公积金贷款是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该市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家庭提供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业务。
贷款比例
成都公积金贷款比例根据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连续缴存满12个月以上,贷款比例最高不超过80%;
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贷款比例最高不超过70%;
连续缴存满3个月以上,贷款比例最高不超过60%。
最高额度
成都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根据职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和还款能力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笔贷款: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
第二笔贷款: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
第三笔及以上贷款: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倍。
贷款额度计算举例
假设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余额为50万元,连续缴存时间超过12个月,那么其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
第一笔贷款:50万元×20倍=1000万元
第二笔贷款:50万元×15倍=750万元
第三笔贷款:50万元×10倍=500万元
注意要点
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买住房总价的80%;
第二笔及以上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买住房总价的70%;
单笔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低于5万元;
具体贷款比例和最高额度可能根据政策调整而变化,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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