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贷款利息补贴通知
为了支持成都市经济发展,促进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稳定增长,成都市政府出台了《成都市促进企业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包括贷款利息补贴政策。
贷款利息补贴范围
贷款主体:从事工业、信息化、建筑、批发零售业、餐饮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公共服务业等实体经济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贷款类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以及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且贷款发放日在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之间。
补贴标准
小微贷款:贷款利息按照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不超过12个月。
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贷款利息按照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贴息期不超过12个月。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符合条件的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 银行对申请人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报送至成都市金融工作局。
3. 成都市金融工作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
4. 公示无异议的,成都市财政局下达补贴资金。
申请材料
企业基本信息表(加盖公章)
贷款合同(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申请)
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申请)
其他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申请人必须符合补贴范围和申请条件。
补贴资金采取先借后补的方式拨付。
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成都市金融工作局将定期组织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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