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贷款利息退税政策
房产贷款利息退税是指纳税人因购买自用住房而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从而减少应缴纳的个税税款。
适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房产贷款利息退税政策:
已取得住房贷款
所购买住房为家庭(包括纳税人及其配偶)唯一的自住房
住房贷款已实际用于购买住房
纳税人有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扣除范围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每年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房产贷款利息支出金额为:
购买普通自住房:当年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
购买首次购买的普通自住房,且属于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12000元
购买首次购买的非普通自住房:8000元
扣除方式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房产贷款利息退税。具体步骤如下:
收集个人住房贷款利息证明
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中申报个人所得税
在"专项附加扣除"模块中选择"住房贷款利息"选项
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贷款利息证明
系统自动计算退税金额并退还至纳税人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贷款利息退税政策存在以下注意事项:
退税仅适用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能超过应纳税所得额
退税金额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纳税人若在购房后出售住房,则之前享受的房产贷款利息退税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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