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免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与申请指南
政策解读
为了减轻购房者的负担,国家出台了房贷免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该政策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个人使用住房贷款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取得收入的次年,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按照3%的税率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
- 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并取得住房贷款的个人;
- 再次购买自住住房且出售原有住房并取得住房贷款的个人;
-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个人。
免征条件
要享受该政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 贷款期限超过1年;
- 贷款未结清部分纳入按揭贷款应税所得项目;
- 取得住房贷款的年度内,未新购或新建造住房;
- 符合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指南
步骤1:准备材料
- 贷款合同
- 个人身份证
- 完税证明(如果此前已申报过个人所得税)
步骤2:办理申请
- 在取得住房贷款后次年,在个税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提出免征申请。
- 填写《个人所得税免征住房贷款利息收入申请表》。
- 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步骤3:审核批准
- 税务机关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如果符合免征条件,税务机关将批准免征申请。
注意要点
- 该政策仅适用于按揭贷款的利息收入,不适用于贷款本金。
- 免征额度为每月1000元,超出部分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免征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 如果在免征期间内出售住房或偿还贷款,则应当补缴已免征的个人所得税。
- 符合政策规定的纳税人,应当主动向税务机关提出免征申请,否则不能享受免征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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