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办理所需材料
办理房贷时,需要准备齐全以下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或离婚证(已婚或离异者)原件及复印件
收入证明
工资流水单(近6个月)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近一年)
社保证明或公积金缴纳记录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登记证书(自营或个体户)
资产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近3个月)
房产证或土地证(名下持有房产或土地)
车辆行驶证(名下持有车辆)
股票、基金、理财产品等投资资产证明
房屋信息
购房合同
房屋预售许可证(期房)或现房销售许可证
房屋产权调查报告(二手房)
房屋评估报告
其它材料
个人征信报告(非强制性,但建议提供)
贷款用途证明(自用或投资)
首付证明(购房首付款)
抵押担保人材料(有担保人时)
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需为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材料真实性由借款人负责,虚假材料将影响贷款审批。
不同银行或贷款机构可能要求提供额外的材料,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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