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退税解读
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是指个人购买住房用于自住,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揭贷款期限内每月等额扣除所支付的贷款利息。
条件
借款人是个人。
用途为购买自住住房。
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
借款人购买的住房是其家庭首次购买的住房。
房屋取得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者具有《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已付清全部房款。
金额
首套房:每月最高可扣除1000元,全年最高可扣除12000元。
二套房:不得享受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流程
申报: 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在个人所得税APP或网上办税服务厅申报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验证: 税务部门将根据扣除信息验证借款人贷款信息、房产信息、首次购房证明等。
审核: 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税务部门予以扣除。
退税: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多缴纳的税款退还到其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资格不再重复计算,即同一套住房、同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
若已享受过首次购房贷款利息扣除,再次购买住房时,不得享受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出售或赠与房产后,不再享受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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