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记费用归属规定
概念界定
抵押登记费用是指在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过程中,向有关登记机关支付的费用。包括登记费、材料费、律师费等。
归属原则
根据《不动产登记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抵押登记费用的归属原则如下:
一般由抵押人承担:抵押权的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费由抵押人承担。
按约定承担:抵押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由抵押权人承担:为保护抵押权人权益而进行的变更、注销等登记费,由抵押权人承担。
具体规定
主合同费用
抵押权设立登记的抵押登记费,一般由抵押人承担。包括登记费、材料费、律师费等。
从合同费用
因担保合同纠纷而产生的抵押权变更、注销登记费,由败诉方承担。
补充合同费用
为保护抵押权人权益而进行的变更、注销登记费,由抵押权人承担。例如,抵押人违约后,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而进行变更登记的费用。
例外情况
在以下情况下,抵押登记费用可由抵押权人承担:
抵押权人为保护抵押权而进行的变更、注销等登记。
抵押人明显不履行义务,无法履行登记义务,导致抵押权人代为履行的。
争议处理
对于抵押登记费用的归属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登记费用归属规定是保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通过明确费用归属原则和具体规定,有助于规范不动产抵押登记行为,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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